2023 國際橡塑展
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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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4-08-19
國家發(fā)改委近日下發(fā)《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責任考核評估辦法》,對各地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對落實各項目標責任進行評估,這是中國首次將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降低納入地方人民政府及工作人員的政績考核。
該《辦法》主要分為目標完成、任務與措施、基礎工作與能力建設三大部分、13項指標,按照考核評估結果劃分為優(yōu)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合格”的前提條件是單位地區(qū)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年度降低目標和累計進度目標均如期完成。未完成以上兩項指標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無論總分是否超出60分,考核評估結果均為不合格。
此次《辦法》列出了詳細的考核評估指標及評分細則,除年度二氧化碳排放指標外,還考核“十二五”單位地區(qū)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同時,明確要求地方給出年度不同品種的碳排放至及來源單位,產品涉及煤、油、氣及電力等多個品種。
《辦法》明確考核地區(qū)的產業(yè)結構調整任務,同時還包括能源結構調整、低碳產品認證標識及資金支持等多個方面。
考核評估結果每年10月底前將上報國務院,經國務院審定后向社會公告。對考核評估結果為優(yōu)秀的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予以通報表揚,有關部門在相關項目安排上優(yōu)先予以考慮;考核評估結果為不合格的省級人民政府,要在考核評估結果公告后一個月內,向國務院做出書面報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發(fā)改委表示,本《辦法》的出臺是為了完成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任務,扎實推進基礎工作與能力建設,確保實現(xiàn)“十二五”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